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宁波19-6气田群(一期)开发项目环评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宁波19-6气田群(一期)开发项目。宁波19-6气田群(一期)位于中国东海海域。距离最近陆地宁波约317km,油田范围平均水深约为89m。
本项目新建一座导管架平台(NB19-6 WHPA)、一条7.5公里海底管线和一根7.5公里的海底电缆,依托宝云亭井口平台/黄岩1-1中心平台以及已建海管开发。新建NB19-6 WHPA平台不设置油、气、水处理设施,全液高压输送至BYT-WHPA平台,依托BYT-WHPA平台简单脱水,然后输往HY1-1CEP平台进行油气深度处理,处理合格的油输送至PH-DPP上终端,气输送至TWT-CEP增压后输送至终端上岸,在BYT-WHPA平台、HY1-1CEP平台上分离出的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新建平台供电依托BYT-WHPA平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张瑞环 联系电话: 021-22830546 传真:021-22830047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388号A748室
邮编:200335
电子邮箱: zhangruih@cnooc.com.cn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名称
评价机构: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敏霞 联系电话:010-84527910 传真:010-6466378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中海油大厦B座 邮编:100028
电子邮箱:zhangmx9@cnooc.com.cn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登录中国自然资源报网(http://www.iziran.net/)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日期为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22日。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0年7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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