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12-3油田开发项目位于南海北部海域,本次开发内容包括:新建1座有人驻守井口平台(WHP)、1艘10万吨级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轮(FPSO)和系泊系统,新建一条井口平台至FPSO海底混输管道,新建一条FPSO至井口平台海底复合电缆。井口平台布设20个井槽,前期开发13口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录中国自然资源报网(http://www.iziran.net/)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可登录中国自然资源报网进行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爱思开新技术株式会社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0755-21628318,yubao.sun@sk.com
评价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北科创业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010-51262112,sh_hyhj@cnooc.com.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送信函(信函以发函邮戳为准)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跟踪回访。
特此公告。
爱思开新技术株式会社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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