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22年底全省土地二级市场规则健全完善,交易平台功能齐全,服务和监管落实到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级、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节约集约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意见》在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的同时,对近年来全省实施的“标准地”转让、出租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标准地”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转租后,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标准地”条件不变。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建立由省级统筹、市县参与的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完善与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和省“标准地”数字地图的数据共享和功能衔接。省级平台实现土地二级市场数据汇集、合同备案、监测监管、信用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市县级平台实现信息发布、挂牌竞价、合同签订以及交易事项受理、审核、监管等功能,推进线上交易。探索线上交易资金第三方账户托管模式,降低交易风险。2020年底前各地要建立健全包括土地二级市场在内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汇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完善交易配套设施,为交易各方提供良好的交易场所和一站式便捷服务。
为提升服务效能,《意见》强调,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加强交易管理、不动产登记和税务征缴等业务的衔接,积极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金融、涉地司法处置、涉地资产处置等数据信息汇集和共享。实行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发证流程有机融合,提供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精简受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主办:中国自然资源报社 |
ICP备:京ICP备11028287号-4 备案查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编:100860 报刊征订:010-68047627/7643 邮箱:zrzybt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