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青海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通知,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全面排查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情况。对未经批准私自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开展退耕还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补助政策。
二是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规定,摸清全省铁路、县乡道路以上标准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河渠两侧、水库周边超标准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绿化带情况,制止违规行为。
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限期恢复土地原状,确实无法恢复的,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补划。
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对已划入自然保护地的永久基本农田依照国家规定,有序退出或保留。今后新设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规政策,细化分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各地区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临时用地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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