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东省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自2021年起,每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年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发过程中,可采取政府收储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改造、市场主体改造等多元化再开发模式。
《方案》指出,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主要包括产业转型升级类、城镇更新改造类、用地效益提升类三种类型用地。
在开发模式上,《方案》明确,可采取政府收储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改造、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市场主体改造等多元化、多渠道再开发模式。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或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仍由政府收回后统筹组织开发建设,旨在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保障城市公共空间。
《方案》提出,通过加强规划引领、实施“增存”挂钩制度、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鼓励易地搬迁改造、拓宽土地储备资金渠道等配套政策,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顺利实施。
《方案》明确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班,并要求对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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