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福建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获悉,近年来,厦门市海沧区探索建立山体保护工作机制,设立134名山长,有效保护了海沧区8.98万亩范围山体,森林火灾发生率大幅降低,由2010年前后平均每年150起火警报警数下降至2020年的0起,破坏山体资源违法行为实现“零增长”。
据了解,海沧区于2018年出台《海沧区山体保护“山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按区、街、村和宗地分设134名山长,明确山长职责,有效解决村级干部责任缺失等问题。建立多部门执法机制,将山体保护范围内10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分配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门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避免推诿扯皮。
同时,通过综合应用GIS、移动互联网、卫星定位、大数据等技术进行山体的网格化管理。各级山长依托手机APP开展日常工作,实现对山体资源保护巡查、协同处置、应急联动的“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统一。
海沧分局还完善了问题督办制度和山体保护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山长制”工作列入部门、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及时履职造成山体自然资源破坏的,按规定启动问责机制。
“山长制”的实施,使海沧区护林员管理更加规范,森林火灾发生率大幅降低。2020年,没有出现破坏山体资源违法行为。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主办:中国自然资源报社 |
ICP备:京ICP备11028287号-4 备案查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编:100860 报刊征订:010-68047627/7643 邮箱:zrzybt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