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发现一本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立即将证书扣留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传唤调查,确定前来办理业务的陈某某之子陈某涉嫌伪造不动产权证书。目前陈某已被拘留,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
当日,工作人员发现疑似伪造证书后,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核查、技术验证,发现该权证与登记信息不符,最终确认为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本案嫌疑人陈某隐瞒家人卖掉自己名下房产,又为谋取高额租金,将该已出售给他人的房子出租,并委托其父陈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理该出租事务。租客在与陈某某一道前往住建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时,发现该不动权证书存在疑点。随后两人一起到登记窗口对证书进行鉴别,陈某伪造假证的行为就此暴露。
这起案件中,拱墅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联合公安机关严格按规范处理执行,从窗口发现假证、报案,到派出所处理、立案,程序严谨合法,符合杭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预防和打击骗取不动产登记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据了解,针对申报不实行为,该规范明确了实际操作中事前防范、事中处置和事后通报等环节各相关部门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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