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山东省沂水县决定从9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对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违法违规涉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沂水县明确,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为各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借实施现代农业、生态治理等项目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群众举报、排查梳理出的其他涉及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废弃矿山、矿坑修复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整治行动将分宣传动员、全面清查、集中整治、“回头看”和完善机制五个阶段进行。
该县要求,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各类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依法立案、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处理不到位的,要重新启动调查程序,依法处置到位;对公安部门处理不当的,要重新甄别,深挖根源,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对党员干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涉嫌参与、操纵非法开采行为或为非法开采行为充当“保护伞”的,由纪委监委依规依纪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生态破坏严重的,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限期修复到位。
同时,该县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案件,纳入重点监控,进行挂牌督办;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对涉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充当“操纵人”“保护伞”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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