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构建国土绿化新格局。
统筹编制国土绿化相关规划。江西省要求绿化规划编制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前提,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各方面政策法规,合理确定林地、城市、乡村、通道、岸线、园区、废弃矿山等区域的绿化范围、绿化目标和绿化措施。
科学划定绿化用地。江西省提出,以宜林荒山荒地、退化林地(低质低效林地)、一般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等为主,开展山上绿化;按照“300米见绿、500米建园”要求落实城市绿化用地,结合城市更新,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破硬增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以乡村废弃闲置土地、边角地、四旁隙地等为主落实乡村绿化用地;大力推进废弃矿山、采石取土创面复绿,鼓励合理利用污染地开展绿化,依法依规落实铁路、公路沿线通道绿化和河湖岸线绿化用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禁止在鄱阳湖湿地区域种植有碍湿地功能的林木。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垦耕地,禁止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上开垦耕地。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江西省明确,各级政府或者企业在废弃矿山、关闭矿山、闭库尾矿库以及在建矿山等非林地上组织实施绿化造林,并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且地类变更为林地的,将获得奖励;对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将一定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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