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云南省绥江县自然资源局查处一起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违法行为,当事人曾某某在执法人员的宣讲教育下,期限内自行拆除了违法占地建筑物并恢复耕种。
今年2月,绥江县自然资源局接到该县中城镇自然资源所报告,在例行巡查过程中发现某项目生产用房未按照原选址地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约100平方米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在已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复耕的情况下,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自行拆除、复耕。随后,绥江县自然资源局迅速牵头协调中城镇及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查勘核实,发现确实存在上述违法事实,遂向曾某告知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宣传引导。目前,当事人已对违法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并恢复耕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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