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怎样才算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考量标准。有人认为只要耕地数量不减少就行,有人认为耕地平均质量不下降就行,还有人认为只要耕作层不被破坏就成。其实,这些看法都未免偏颇,全方位保护耕地需要建立与数量、质量和生态相对应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
笔者认为,以变更调查数据中耕地地类为基础,每年进行耕地图层的定位套合对比,除合法占用外,只要图层不对应,即说明原现状耕地已不是耕地,可认定为耕地保护不力。与此同时,对通过提质改造等方式提高存量耕地质量等级的要予以奖补,因保护不力使存量耕地质量等级降低的要予以处罚。此外,还应建立耕地破坏的技术鉴定标准,从耕地原地表形态、土壤结构、地表生物等方面出发,以是否导致耕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完成丧失为依据建立标准化认定体系,实现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主办:中国自然资源报社 |
ICP备:京ICP备11028287号-4  ![]() |